
我叫劉霞,今年53歲。
20年前通過同事介紹,我帶著女兒嫁給了現在的再婚老伴老羅。
我有一個女兒,老羅有一個兒子,彼此都有自己的小心思,也沒有再生一個共同的孩子。
我再婚是為了讓女兒有個完整的家庭,也是希望能夠減輕一些經濟負擔。
而老羅則是工作比較忙,沒辦法照顧孩子,才想給孩子找一個媽。
我們倆一拍即合,結婚後他承包所有的生活費,只負責掙錢養家。

而我除了工作,還要照顧兩個孩子,操心他們學習和生活上的事情。
好在我的工作比較輕鬆簡單,也忙得過來。
我雖說是個后媽,可並不惡毒。
一開始我就奔著好好過日子來的,這些年也沒忘初衷,盡自己的能力照顧繼子小羅。
小羅起初有點排斥我,畢竟他親媽走的時候他已經是懂事的年紀,他把我成敵人看待了,對我很冷淡,有時還故意找茬。
不過人心都是肉長的,我一直對小羅真誠以待,處處關心他,他慢慢也接受了我,即便從來沒有張口叫過我一句「媽」,也把我當成了家裡的一份子對待,跟女兒的關係也都還可以。
6年前我女兒考上了省里的重點大學,正當我還在為女兒的成績開心時,老羅提出了一個要求。
他說:「以後我們家不能再像以前那樣了,養家的重任都壓在我身上,我掙的錢也就將將夠花,這麼多年都沒有存下來多少錢。
我認為我們以後還是AA制生活吧,每個月的生活費你得掏一半。」
老羅這並不是跟我商量,而是直接通知我。
自那以後他開始按照自己說的執行,每個月只願意掏2000塊錢生活費,其餘的一毛不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