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婚之後,兩個女兒給她撫養,因為我還要找新老婆,不能白養著兩個女孩。
我在工地上繼續幹活,但是工友們好像都不願意給我介紹對象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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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每天幹活幹的要累死,回到家還有一大堆的事情,還要被罵。
五年後的一天,我從工地回家的路上,我灰頭土臉的,整個人邋裡邋遢。
這個時候我竟再次相遇了前妻,她剛好迎面走過了,還牽著一個兩三歲的小男孩。
她穿的很漂亮,也穿上了高跟鞋。
小男孩手上拿著我都沒吃過的零食。
她也看到了我,說她離婚之後再嫁,第一胎就是男孩,現在的老公有錢還對她非常好,讓她吃香喝辣,還不用幹家務,每天就是帶著孩子去玩,上興趣班,敷面膜,逛街。
她走之前說我這種人就不配有兒子。
我啞口無言,我真的不配有兒子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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