總之,各種各樣的負面新聞都會向他砸去。
今井夢露也是這樣,更何況,背上「辱國」罵名的那一年,她僅僅只有19歲……
漸漸的,她開始沉迷於牛郎店,只有在那個醉生夢死的風月場,她才覺得她能夠遠離一切指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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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知道,她一天就可以在牛郎店裡花掉500萬日元(約30萬人民幣)。
而她在運動員全盛時期的收入,一個月也不過才300萬日元(約18萬人民幣)。
更何況,她現在還沒有一分收入,甚至連朋友結婚包一個10萬日元(約6000人民幣)的紅包錢都沒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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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時她想著只干三天,存到錢就立馬辭職。
但是短短三天的時間,她就掙到了15萬日元(約9000人民幣)。
這錢未免也太好賺了,所以為了賺更多的錢,今井夢露甚至還同意了他們提出的在旅館賣淫時拍照的提議,這也是為什麼今井夢露的大尺度照片會流傳出來的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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