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此前兩天,公婆說兩個姑姐來家吃飯,或許是怕我撂挑子,婆婆才抽出二百塊錢(約880元新臺幣)讓我整一桌子菜,還有吃榴槤。
我聽了都忍不住想笑,這不是一毛錢當一塊錢花的年代了,既然他們想吃飯那就讓他們吃。
我給街上的米線館打了電話,離我們這騎車有幾分鐘,12份米線他們給送,我就下單了。
這期間婆婆不時的過來問我怎麼還沒去,我說不急。
等到送飯的人過來,我把用包裝盒裝好的米線當桌上,公公問我什麼意思? 「吃飯啊,這是您兒子家不是冤大頭家,拖家帶口空手來,每次有吃有喝還拿帶東西走不把我當冤大頭當什麼?
既然這次你們拿二百塊錢(約880元新臺幣)讓我弄一桌子菜。
那只有這個能達到標準。
」 說完這話,我帶著我閨女下飯店去了。
臨走前還放下一句話,家裡有幾隻雞我心裡有數。
要是少了一隻我就跑你們家要錢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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