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兩年後,在律師的協助下,他們向鐵路部門提出了賠償申請。
在漫長的法律程序中,雖然最初的賠償要求未能全部得到支持,但經過不懈的努力,他們最終獲得了相應的賠償金和精神損失費。
這筆148萬元的賠償金,雖然無法彌補胡女士失去的健康與身體的完整,但卻為這個飽受打擊的家庭提供了繼續生活下去的經濟基礎。
那趟從張家界開往南寧的列車,成為了他們心中永遠無法抹去的記憶。
它帶走了太多,卻也讓他們見證了生命的韌性與人性的光輝。
在面對這無法改變的殘酷命運時,他們只能選擇接受現實,相互扶持,勇敢地繼續前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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