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後我們和婆婆同住,去年大姑離婚後就常住我家,有一次大姑買菜我忘了給她錢「婆婆得知後 居然這樣對待我」 隔天我決定把房給賣了

可是婆婆和大姑完全沒有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,只要是文靜和婆婆大姑共同坐在客廳的沙發上,那麼這對母女二人肯定就會想辦法讓她去干點什麼,要不然就是要文靜做個水果沙拉,要不然就是讓文靜幫自己泡茶,完全忘記了自己住在哪裡,甚至把房子的主人文靜當作了丫鬟呼來喚去。
然而真正讓文靜爆發的還是接下來發生的事情。
平常負責家裡買菜的人都是文靜,一次文靜讓大姑幫忙買點菜,回來以後因為忙其他的事情忘了給大姑錢。
沒想到大姑立刻就找到了婆婆告狀,婆婆聽了以後也不管青紅皂白,直接衝進文靜的房間就開始訓斥她,說文靜真的是太不懂事了,居然好意思佔大姑的便宜?

說白了就是想故意花大姑的錢,這擺明了就是在變著法子的趕我女兒離開呀。
文靜聽了以後氣不打一次來,立刻反駁道:大姑天天在我家又是吃又是喝的,那這些錢怎麼算?

買菜不過十幾塊錢而已,只不過是忘了,又不是不給。
而且這是我的房子,我想趕她走,還要用這樣的辦法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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