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、夏克立於107年10月曾威脅要跳樓自盡,其嗣後又在基隆河跳河自盡,黃嘉千接獲友人及夏克立父母之電話,立即前往現場,黃嘉千有報警,救護車亦有派車前往。
七、於110年1月3日上午,夏克立情緒失控,在臺北市住處大吼、飆罵黃嘉千,徒手掐住黃嘉千脖子,致兩側前頸部紅腫,有康寧醫院受理家庭暴力事件驗傷診斷書為憑。
八、黃嘉千因出演舞台劇,遭夏克立指控與男演員有婚外情,夏克立前往南港分局控訴黃嘉千拍[A·片],黃嘉千因警方電話聯繫告知,方知上情。
九、夫妻因細故爭吵,夏克立不想黃嘉千離開,將黃嘉千用力抱住,在拉扯中以身體撞擊黃嘉千,因而受有胸部肌痛之傷害,此有聖保祿醫院診斷證明書可以佐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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